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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11-1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加强期末教学工作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期末考试安排

详见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末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考试周内考试时间

本学期考试周时间为2022年1月3—9日,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既保证学生有相应的复习时间,又力求避免出现学生的重修考试与正课考试冲突现象,学校统一安排各年级考试周互不冲突的考试时间段,且原则上每个年级每天只安排一门正课考试,望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2021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上午9:00-11:00;

2020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3:00-15:00;

2019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5:30-17:30;

2018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8:00-20:00。

各单位对各年级提前结课的课程,可以在考试周前提前安排考试。

2.监考安排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23号)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

各校区教务办负责安排考场,并协调各学院配备监考教师。正监考教师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副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重修考场正副监考原则上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如主考单位监考教师人力不足,请各学生所在学院协助安排。

3.2021级本科生成绩

因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涉及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月14日前务必将2021级所有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4.其它事项

如考试周之前的公共课考试与未结课的课程冲突,请以公共课考试优先,冲突的课程请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其它课程考试按惯例由校区教务办或学院与各教学中心或授课学院协商安排考试,但考试时间安排要按照上述第1条有关考试时间的建议进行合理安排。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于萌电话:85166415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末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考试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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