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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cc金沙集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细则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19-09-11 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精神,按照《3354cc金沙集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9]48号)要求和本学院推免学生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现针对3354cc金沙集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制定具体细则。

一、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五)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一)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5;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

(二)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三)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四)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五)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三、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一)每年9月初,学校领导小组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学院及相关单位依规制定当年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具体条件,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

(二)学院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成绩及排名,确定各专业参与推免综合排名的限选课程,并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院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120%的比例,确定申报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面试人选,并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五)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并将通过审定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对于有异议的学生,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六)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学院应与之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学校将酌情等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七)学院在毕业前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四、信息公开

我院要认真落实关于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坚持推免生推荐录取工作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将我院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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