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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3354cc金沙集团各级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歌 时间:2023-12-05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教学委员会在学校教学建设、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师教学发展等教学事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3354cc金沙集团教学委员会章程》(校发〔2023〕226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3354cc金沙集团各级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秉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原则,坚持依法治校,保证各级教学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教学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二、教学委员会委员推选条件

(一)掌握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熟悉并从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政治立场坚定、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关注学校教学改革发展并愿意承担教学委员会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研究生指导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五)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四年)教学委员会工作。

三、各级教学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产生程序

(一)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产生程序

1.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实行席位制,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7至15人的单数。

2.学院教学委员会席位构成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所设教学单位及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提出,经院内公示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3.委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经全体教师或教师代表选举产生。

4.学院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主任委员由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师担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名,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一般由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各学院教学委员会设兼职秘书1至2人,协助主任工作。

5.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由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批准,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由校长聘任。

(二)学部教学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产生程序

1.学部教学委员会组成实行席位制,委员人数一般为11至17人的单数。

2.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学科专业结构、规模以及师资队伍水平等确定学部教学委员会席位构成。

3.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学部教学委员会席位构成进行等额推荐,且推荐候选人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推荐限额的1/2。各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学部教学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其他推荐人选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共同提名,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4.各学部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主任委员由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担任,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经民主酝酿,由学部教学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各学部教学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设兼职秘书1至2人,协助主任工作。

5.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由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批准,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由校长聘任。

(三)校教学委员会组成及委员产生程序

1.校教学委员会组成实行席位制,由学院席位、职务委员席位和校长直聘委员席位构成,委员人数一般为50人左右的单数。

2.学院席位,每个具有院级教学委员会的教学单位一般拥有1个学院委员席位,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推荐,经学部教学委员会选举产生,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推荐总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不少于推荐总数的1/2,各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校教学委员会当然委员。

3.职务委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校领导,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依其职务变化自然更替。校长直聘委员由校长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从校内教师中提名产生。

4.校教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担任,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校领导为副主任委员当然人选。

5.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校教学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6.校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由校长聘任。

四、换届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学院教学委员会产生

12月8日前,各学院确定席位构成,推选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确定学院教学委员会秘书,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席位构成、委员推荐名单、纪律审查与廉政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12月8日—12月22日,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委员人选的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委员人选进行校内公示,提交校教学委员会及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布学院教学委员会名单。

(二)第二阶段:学部教学委员会产生

12月25日—12月27日,各学院教学委员会选举推荐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提请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12月28日—12月31日,各学部教学委员会选举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第三阶段:学校教学委员会产生

12月28日—2024年1月10日,各学院教学委员会推荐、各学部教学委员会选举产生校教学委员会学院席位委员人选,连同职务委员、校长直聘委员一并提请党委常委会审定。

2024年1月中旬,校长提名,校教学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校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提请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第四阶段:发文公布

2024年1月中旬,公布第四届教学委员会名单。

五、换届工作保障和相关要求

1.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学部、学校教学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障教学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3.在教学委员会组建工作中,各学院要从有利于学院、学校教学发展的角度确定委员推荐人选,保证委员的能力水平及代表性。注重保持不同学术组织之间的人员差异,学院(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不能同时担任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学院(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

4.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公共教学中心人员比例以及年龄结构。

5.各学院在组织选举和推荐各级教学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尊重委员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教学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教学委员会工作。

6.本届各级教学委员会组成中,委员连任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原则上委员连任不超过2届,根据学校实际与《3354cc金沙集团教学委员会章程》规定,以下情况可继续连任:

1)连任2届且满足条件的院士、资深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

2)连任2届的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目前担任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依据《3354cc金沙集团教学委员会章程》中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般由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的规定,仍需担任新一届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

7.学校各级教学委员会换届期间,第三届教学委员会继续行使教学委员会职权,至第四届教学委员会产生为止。

8.教学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涉及学部、学院教学委员会决议的相关异议,应报请校教学委员会复议;如有涉及校教学委员会决议的相关异议,应报请校长办公会复议。

9.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保障教学委员会整体换届工作有序进行。

六、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8日前将《学院教学委员会席位构成情况表》(附件3)、《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表》(附件4)、《学院教学委员会秘书信息登记表》(附件5)、《学院党委对拟聘委员的纪律审查、廉政审查报告》纸质版报送至鼎新楼A334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xiaofan1989@jlu.edu.cn。

人:杨晓帆   徐  昊

联系电话:85168023


附件:

1.3354cc金沙集团教学委员会章程

2.学院教学委员会名单列表

3.学院教学委员会席位构成情况表

4.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表

5.学院教学委员会秘书信息登记表


       3354cc金沙集团教学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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