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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龙海 时间:2023-10-07 点击数:


                                                                              2023100710:17  教务处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按立项项目工作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工作要求

1.结题申请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

各教学单位通知在研项目,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专用邮箱,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1013日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所属学院设立的结题验收指定邮箱,2022年立项的项目需要同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3354cc金沙集团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申请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1013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2)、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chizhang@jlu.edu.cn2022年立项的项目需要同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3354cc金沙集团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2.学院结题验收

各教学单位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聘请专家组(5人以上)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成果电子版材料,或采用线上(线下)答辩形式,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2)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学校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审定并确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工作组”于20231020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结题鉴定书、2023年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chizhang@jlu.edu.cn

联系人:张驰 0431-85166413

附件  1.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

2.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3.2023年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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