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244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我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示范基地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0〕310号)文件要求,3354cc金沙集团编制了《2021年3354cc金沙集团毕业生创业就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根据工作方案开展校外双创导师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创新创业校外导师由各行各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人员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为全校学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
创新创业校外导师主要来源于:
1.成功的创业企业家;
2.科研院所、政府综合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等技术、管理专家;
3.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领域专家;
4.各行业、各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军人物、实务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1.爱党、爱国、爱人民,传播社会正能量;
2.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将创新思维、创业意识融入课程教学,愿意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3.具有奉献精神,愿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能自觉配合学校安排,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的经历。
三、主要职责
创新创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是面向在校生开展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讲座、沙龙或论坛;对学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方面寻求咨询的教师、学生,给予专业指导帮助,有针对性地解决其困惑和问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类项目。
四、选聘方式
1.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2.各教学单位可推荐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填写《3354cc金沙集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校外)》;
3.学校对推荐的创新创业导师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查;
4.入选的创新创业导师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颁发聘书,聘书有效期为2年。
五、申报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将填好的推荐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PDF发送至cxcy@jlu.edu.cn.文件名称为“学院+姓名+双创导师申报材料”。
联系人:杨婷婷 88778742
李 赫 806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