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3〕108号
校内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3354cc金沙集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管理办法》(校发〔2023〕229号)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3354cc金沙集团“清晏学堂”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一)项目介绍
“清晏学堂”:“清晏”,名称取自校园中的清湖、晏湖,清新俊逸,晏然自若。寓意治学如清晏般清澈平和,水到渠成。
“清晏学堂”计划是我校打造的学科交叉本科人才培养校级平台。该计划依托于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集聚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瞄准国家与经济社会需求导向,积极探索多层次、有特色的跨学科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着力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为国家培养一批适应时代需要、掌握跨学科知识、发展潜力巨大的创新型、复合型卓越人才。
“微专业”建设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以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素质发展为中心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组织实施,经学校评审立项后正式开设。立项微专业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开展微专业招生宣传、选拔和人才培养相关工作,学生达到培养方案修业要求,发放学校统一制式的微专业修业证书。
(二)申报类型
1.学科交叉类。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满足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
2.产教融合类。深入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学生职业竞争力,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
3.新兴前沿类。聚焦某个学科、产业前沿的研究方向,围绕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进行人才培养。
4.本硕衔接类。加强本科与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衔接,能够夯实本科基础,有利于本硕衔接。
5.优势特色类。依托学校及学院优势特色学科,聚焦学科专业核心素养,体现学校学科发展的品牌和特色。
6.拔尖人才类。满足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
7.其他类。
(三)课程设置
1.建设思路。微专业所含课程应为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充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
同时,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需求,微专业所含课程须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微专业课程内容要有校内外科研机构或行业企业等力量参与其中,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开发课程资源。
2.建设原则。微专业须包含4-6门课程,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微专业课程教学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学期。
3.建设方式。
(1)线下课程。线下课程可采用传统线下课堂教学方式,也可根据授课内容,灵活运用小组研讨、翻转课堂等新形态教学方式。
(2)线上课程。线上课程可采用传统线上授课方式,也可根据授课对象特点,建成慕课、SPOC等线上开放课程。
(3)线上线下融合式课程。教学模式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为主,其中,线下教学内容应突出学生实践、协作等能力的提升。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体现学科专业交叉内涵。
(二)微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三)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教学团队成员须长期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鼓励教学名师、“长江学者”、“杰青”、学科与学术带头人、资深教授主讲课程。
(四)科学设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并制定较完善的微专业管理制度。
三、项目管理
(一)微专业建设项目实行双责任人制。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与教学落实;项目所在单位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微专业项目的建设规划和教学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二)学校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方案、社会适应度、学生需求度等情况,将组织专家评议,择优立项并公布结果,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获得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原则上2024年秋季开设。
项目经费根据项目进度及效果分三期拨付至学院,项目批准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30%;通过学校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40%;项目结项审核通过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30%。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同一单位的项目经费须打包拨付,经费负责人为所在单位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学院负责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
(三)鼓励建设项目所在学院多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进行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学业指导教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四)学校计划给予微专业建设项目支持,给予专业负责人及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在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重点关注及支持。
(五)微专业纳入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微专业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对办学成效显著的微专业进行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微专业暂停招生并进行整改。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每个学院原则上限申报2项,并有序推荐。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认真填报《3354cc金沙集团“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3354cc金沙集团“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推荐表》(附件2),并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教务处专业建设科(鼎新楼A342),电子版(电子版及盖章的PDF扫描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zyjs@jl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和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桃冶,联系电话:85166874。
附件1:3354cc金沙集团“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申报
附件2:3354cc金沙集团“清晏学堂”微专业建设项目立项推荐表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