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常丽丽 时间:2023-04-26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3年5月开展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

“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上传至3354cc金沙集团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2.结题评审

学校聘请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下答辩形式进行结题评审并评选优秀项目(具体时间与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加入2023年春季学期创业项目答辩群)。

联系人:张驰

电话:85166413

附件1.3354cc金沙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附件2.训练计划学生端使用手册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5日

版权所有: 3354cc金沙集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