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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3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报名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常丽丽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及学生: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学环节安排制定如下转专业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6日8:00-3月26日20:00,2021级、2022级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所有接收转入专业共分为两个批次(详见附件1),每名学生在每个批次下最多可有序选报3个志愿专业,附件2为各专业考核时间安排,请相关同学慎重填报专业志愿,过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报名及修改相关信息。

2.报名条件

各接收转入专业根据其2023年转专业实施细则中的报名条件及要求录入教务系统,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3。

3.线下报名审核

有部分专业报名条件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条件审核,有意愿报名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应材料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材料、提交方式、材料收取截止时间等要求汇总见附件4。相关学院在3月24日前完成线下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相关同学,审核通过并确定选报该专业的,由学院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可以继续选报其他志愿专业。

4.资格审核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其所在学院应尽快完成转出学生资格审核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结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6:00,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报名学生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

(2)报名学生应为我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可申报;

(3)经学校选拔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不可申报;

(4)因考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原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可申报;

(5)已经通过2020级或2021级统考转专业录取到新专业的学生不可申报。

2023年3月28日16:00前,各接收转入的学院完成对申报学生的资格审核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审核结果,审核内容依据各专业2023年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及领取

2023年3月29日-30日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加盖公章,申报转专业的学生应在2023年3月30日下班前到所在学院教学办领取。

2.考试及录取时间安排

2023年3月31日-4月9日,批次一各专业组织学院考核,并于4月10日10:00前将确定的拟录取、递补、拟不录取名单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两个年级报教务处学籍科汇总投档。纸质版录取结果须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为EXCEL格式,模板见附件5。

2023年4月10日-12日,教务处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及学院录取结果投档,确定批次一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

2023年4月13日-23日,批次二各专业组织学院考核,未被批次一专业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学院考核。各学院4月23日20:00前将确定的拟录取、递补、拟不录取名单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两个年级报教务处学籍科汇总投档。

2023年4月24日-25日,教务处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及学院录取结果投档,确定批次二各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

两个批次录取名单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学籍科分别为相关学生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为保证本次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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