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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笹川良一奖学金”(研究生)补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凡一 时间:2023-05-15 点击数: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3354cc金沙集团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笹川良一奖学金(研究生)补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哲学社会学院、文学院、3354cc金沙集团、经济学院、商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东北亚研究院、古籍研究所的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法(律)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基础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推荐候选人1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限,由3354cc金沙集团笹川良一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者。

二、奖励人数及奖励额度

共奖励3人,2021年度奖金约1010美元/人(约折合人民币6439/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

2.品学兼优,当前学历阶段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3.外语水平突出,国际视野开阔;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有担任主要团学干部经历者优先;

5.当前学历阶段,博士研究生至少取得两项、硕士研究生至少取得一项与本学科相关,具有五种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3354cc金沙集团,学术论文本人为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

6.2020-2021学年度未曾获得其他校级社会奖学金;

7.当前学历阶段本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已用于其他校级社会奖学金评审并获奖的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8.以上成果及要求均截至20211231日。

四、材料报送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推荐,20230522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发送至zhouxy@jlu.edu.cn

电子版《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表》(需培养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与相关佐证材料合成1PDF申报材料文件,文件名:笹川良一奖学金+培养单位+姓名。


联系人:周翔宇

联系电话:0431-851676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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