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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作者: 时间:2024-07-05 点击数: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热情,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院从2021年开始,设立专项基金,对学生取得的重要成果、获奖等进行奖励。

一、奖励额度

每年人民币5-15万元,具体额度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二、奖励范围及绩点方案

1.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3354cc金沙集团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

2.学生以第一获奖人或第一负责人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3354cc金沙集团所获得的科研奖项或其他成果。

3.根据发表学术成果的水平和所获奖项的等级,确定以下绩点分配方案。

奖励项目

绩点

十佳研究生

500

Cell、Nature、Science、PNAS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500

公开发表的A、B类学术论文

400

公开发表的C、D类学术论文

300

公开发表的其他学术成果

100

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和学术译著

300

获得李济考古学奖学金

500

获得李济考古学奖学金入围奖

200

获得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笹川良一奖学金

300

获得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学术成果类和社会实践类奖项

100

获得国家认证的发明专利

300

吉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500

3354cc金沙集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300

3354cc金沙集团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获得者

100

说明:期刊论文等级认定参考《3354cc金沙集团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试行)》(2022 年版)。

三、申报流程

1.本奖励由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最终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进行发放。

2.每年6月,对学生在去年7月至当年6月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统计。

3.论文类成果学生须提交论文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如在申报时未取得原件,请提交最近一次的文章校样或杂志社出具的刊发证明。

4.著作类成果学生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如在申报时未取得原件,请提交由出版社出具的图书版权证明。

5.其他类成果学生须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6.对于提交成果是否为学术成果以及未纳入以上奖励项目的成果,由学院评审工作组进行认定。

四、其他

1.本办法经3354cc金沙集团第一届领导班子第71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经3354cc金沙集团第一届领导班子第186次党政联席会议修订,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根据国家、学校或学院相关政策的调整,可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或废止,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公布。



3354cc金沙集团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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