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现转发《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详见附件1、科技厅通知链接为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408/t20240813_8945229.html),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
请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lkjxm.com)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经学校科研院审核后可打印纸质版申报书。
项目申报人可自行注册账号,申报单位统一为:3354cc金沙集团(不能后缀所属学院或附属医院名称)。财务账号统一为:银行账号:16040250117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校内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6时,请各位申报人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2.中层单位汇总表电子版报送
请各中层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18时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最终版“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wenya@jlu.edu.cn,请项目申报人核对项目名称,务必与网上提交版本一致。
汇总表邮件请以“中层单位名称+科技厅”命名。科研院将依据指南对申报项目进行筛查。
3.纸件报送
(1)科研院将在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受理项目纸件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4日(星期三)至9月6日(星期五)下午16时。请各中层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创企人才孵化器东门一层,因地铁施工大门改在繁荣路上(力旺广场对面),不接受个人报送。
(2)报送材料包括:
①项目全部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装订成册(其中申报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版本号一致,条形码清晰,请报送前务必进行检查)。
②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详见附件2,需加盖中层单位公章,报送人及主管科研副院长签字)一式2份。
③所有申报项目需报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书承诺明细表”(详见附件3),请项目申报人参考指南要求,逐项对比勾选,中层单位需核对明细表中勾选及签字情况,并以活页形式统一报送。
④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的较大部分项目需要按比例提供自筹经费。如申报项目存在自筹经费,请填写“科技厅科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详见附件4,中层单位配套请填写模板1,合作企业配套请填写模板2)。请将签字盖章后的自筹经费证明上传系统,并胶装到纸质版申报书中,同时报送给所在中层单位一份,由中层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
二、注意事项
1.本指南只接受非涉密项目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和上传的附件材料,特别是附件材料严禁出现带有“X密”、“内部”、“不公开”等字样)。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存在项目延期、超项等情况的申报人,不具备申报资格。存在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能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不在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期限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按照《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严格落实《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应进行科技伦理审查以及科技伦理专家复核的项目,须在申报书附件中提供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以及科技伦理专家复核批准材料。
4.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申报截止日期统计项目为准,其他类别项目以查验时各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在研项目名单为准,下同)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项目评审论证尚未进入公示阶段,申报并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其他科研项目,视为在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
5.前补助项目,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同一项目类别只能承担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不得超过2项。“揭榜挂帅”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后补助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同一类别只能申报1项;平台类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科技平台(基地)遵循“一体一牌”原则,同一研究团体不能同时兼设两个类别及以上的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除外);同一年度,作为平台负责人最多获得1项平台类资金支持。
请各中层单位务必对项目申报人的在研项目、科研诚信情况、参加人的科研诚信情况进行核对,避免遗漏,并对真实性负责。
6.同一项目(相同内容、相同目标、相同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及内容基本相同或高度相似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即: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省级其他科研专项。内容基本相同或高度相似的项目(课题)不得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申报。项目申报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列出近3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情况;项目内容与已申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与所申报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报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按相关规定处理。
7.涉及开展动物实验的研究,须开展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应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没有取得许可证的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供委托协议、发票及转账记录。
8.编写项目经费预算时请注意创新平台(基地)类经费预算中只需填写直接经费,间接经费填0。
9.关于创新平台(基地)的申报评估,依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科研院只受理符合指南要求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具体名单将一对一通知到平台)。
10.项目申报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绩效(验收)指标等应明确、合理、可考核;如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任务书签订、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组现有研究基础成果限报5项,不能填写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
11.省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发表的相关论文需要标注任务书编号,且仅能标注1项最直接相关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助字样,论文发表费用按照《关于加强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论文列支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限项申报
1.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优青(指南P1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中“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此类项目不重复资助同一申请人,不资助高于此类项目的获得者。“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
2.科技人才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指南P115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人才专项”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长白山人才工程、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省级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的人员不得申报,每个中层单位限额推荐1项。
3.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关键技术(指南P32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高新技术领域)”中“产业关键技术”实行限额申报,支持重点主要包括新材料领域、光电技术领域、先进技术领域、先进制造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要求必须与吉林省内注册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进行申报,需要提供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需提供合作企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下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资助额度为50-60万,资助比例不超过经费总额的70%,其余需自筹,需提供自筹经费证明。
4.重点研发(现代农业领域)---产业关键技术(指南P46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现代农业领域)”中“产业关键技术”实行限额申报,支持重点为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培育、农业高效绿色生产关键技术、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食品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要求必须与吉林省内注册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进行申报,需要提供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需提供合作企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下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资助额度为50-60万,资助比例不超过经费总额的70%,其余需自筹,需提供自筹经费证明。
5.重点研发(医药健康领域)---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南P75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医药健康领域)”中“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行限额申报,支持重点为中药材关键技术研究、中成药临床前研究、生物药临床前研究、化学药临床前研究、仿制药研发、医疗器械关键技术研究、智能化药品(材)生产设备研究、特色健康产品关键技术研究。要求必须与吉林省内注册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进行申报,需要提供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需提供合作企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下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资助额度为50-60万,资助比例不超过经费总额的70%,其余需自筹,需提供自筹经费证明。
请各中层单位依据指南要求,严格审核申报人申报条件和限项情况,并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11:00时前,将“杰优青、青年科技人才限项申报表”(详见附件6)、“产业关键技术限项申报表”(包括高新技术领域、现代农业领域、医药健康领域详见附件7)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excel版及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并以申报项目类别+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wenya@jlu.edu.cn,邮件请以“中层单位名称+科技厅限项”命名,请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科研院将对中层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6.重点研发(社会发展领域)---产业关键技术(人口与健康)(指南P54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社会发展领域)”中“产业关键技术”里的“人口与健康”项目实行医疗单位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此类项目必须由医疗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请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自行评选10项以内限项名额。
7.重点研发---国际科技合作(指南P77页)。本次申报中,科技厅要求“重点研发”中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医学领域”医疗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指南要求,请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自行评选10项以内限项名额,校内其他中层单位名额不限。
8.本次申报中,“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 中“自由探索、主题引导项目”(指南P2页),“面上项目(医学科学领域)”(指南P7页)为联合基金项目,我校白求恩第一医院、白求恩第二医院、白求恩第三医院、白求恩口腔医院可进行配套并具有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报事宜校内咨询与办理
联系人:鼎新楼A541室 闻雅、王忠江
咨询电话:85167489
五、其它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具体项目问题请与指南中相应负责的项目管理处室进行联系)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规划处88975536、89359656。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5.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创企人才孵化器东门一层(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内),联系人:邹连杨联系电话:89101531,89101532;邮箱:jlkjps@163.com。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
附件2.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报送汇总表
附件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书承诺明细表
附件4.科技厅科研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证明
附件5.3354cc金沙集团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依托单位推荐表
附件6.杰优青、青年科技人才限项申报表
附件7.产业关键技术限项申报表
科研院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