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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苏海波 时间:2024-10-23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吉林省社科研究与人才优势,进一步加强全省智库建设,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吉宣通〔2024〕56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吉林实践,遴选出一批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效益显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不断提升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水平和吉林文化软实力。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支持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为主要目标,按照“保留一批、撤销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对全省原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重点领域研究基地,以及申请新建的研究基地全部重新组织申报。主要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经济发展研究、社会发展研究、历史文化研究等4个方面建设相关领域的研究基地,每个研究领域计划建设研究基地20个左右。

三、支持政策

省委宣传部在省社科基金中设置研究基地项目,每个获批承建的研究基地每年最多可以申报3个研究基地项目,对于研究特色鲜明、建设成效显著、研究成果丰硕的研究基地,在省级重点智库建设时优先考虑。

四、申报条件

校内各有关单位均可申报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单位条件、人员设置要求、申报遴选程序等参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统筹设计申报承建的研究基地名称、研究方向、发展规划、人员设置等内容,重点突出本单位在所申报领域内各方面的申报基础和优势条件。

各申报单位可在《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和研究重点》(附件2)中直接选择适合承建的研究基地“揭榜挂帅”进行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将建设方向和研究重点中的内容细化或整合后明确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或自主选择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与吉林振兴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全省原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重点领域研究基地未参加本次重新申报的,自动取消研究基地资格,不得再以研究基地名义申请省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不得再以研究基地名义发表研究成果、开展学术宣传交流活动等。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10前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申请书中的近5年时间从2020年起算,近2年时间从2023年起算)(附件3)的Word版、“单位推荐报告”(附件4)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15前报送本单位《申请书》纸质版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其中《申请书》一式6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体格式不限),《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鼎新楼A502,涉密内容用光盘报送。

联系人:于天琪、李天斯

联系电话:0431-85167299

电子邮箱:litiansi@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和研究重点

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4.关于申报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推荐报告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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